对他的同龄人和“高龄”同班同学来说,他等于一个词——怪胎。 他并非那种戴着眼镜穿着随意有些邋遢不拘小节,在图书馆和食堂间两点一线的学霸,相反,他是个衣着装扮极其得体讲究,言行举止相当有中世纪风范的学神。大家私下都叫他“刚出土的小绅士”。 学神从来不去图书馆,因为他13岁在伯克利上大学的时候,一个暑假看完了mit图书馆的所有书。 fwanf书fロ巴,□ans≈︾om;那个暑假,每天早上7点到晚上9点,成群结队的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慕名而来,远远地围观:穿着小西装,背脊挺直的小男孩抱着书一页一页地翻,几分钟换一本,一小时看完一个书架。 读博士后,反而没有那么多书给他看了。 好在14岁时,他因解开了国会大厦的恐怖袭击暗语而一举成名...
随着地下城环境越来越高压,队伍短板越发突显,大家看向了队内唯一辅助。然而换了辅助的她们非但没有成功,反而差点团灭,这时她们开始想念西蒙在的日子。当她们重新追上门时,却发现西蒙成为了新时代的辅核,这才开始追悔莫及。西蒙,你还会回来的,对吗?我们曾经立下的誓言,你忘了吗?现在我们很需要你请再给我们一次机会,好吗?本书元素日轻退队流倒追...
苏若汐嫁给了女人梦寐以求都想嫁的大总裁,结果婚后,与大总裁斗智斗勇,半夜爬床说梦游,人前虐狗说演戏,那人后没狗还演戏?妈的,老娘不干了,离婚!总裁霸气一笑那要问儿子愿不愿意!没儿子!那就生一个!总裁强势扑倒。出生的小包子极其讨厌吃梨,总裁偷偷拿着梨子逼问儿子,要梨么?小包子死死抱住老妈,尖叫不,我不要梨!总裁笑,不愧是亲生的!...
熊猫崽崽穿到清朝,成了皇孙弘晖。历史记载不过八岁夭折的生卒年,旁的什么都没有。罢了,都要噶了,先在阿玛头上啃个竹子吧。阿玛用膳我转桌,阿玛开门我上车,阿玛训话我撒娇,阿玛睡觉我唠嗑。处理朝政都没有这...
作为盗墓贼的儿子,他没想到,第一次挖坟掘墓,刨的却是他爸的坟,然而是一座空坟。女真疑冢,苗疆禁地,古辽迷雾,绝壁雪山他一路追寻父亲的足迹,却深陷进萦绕千年的危险迷团。每个人都不可信任,每个人都有不能说的秘密,每个人都在帮他,也都在害他当永乐大典残卷,揭开所有真相,他才明白有种宿命,即便历经千年,也无法逃脱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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